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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區漁會營運資金及辦理紓困行政費用補貼作業規範」第8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以農授漁字第1091348212A號令修正發布,隨文轉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0/8/28
發文日期:2020/8/26
發文字號:府農漁二字第1090549436號
主旨:「區漁會營運資金及辦理紓困行政費用補貼作業規範」第8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以農授漁字第1091348212A號令修正發布,隨文轉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8月25日農授漁字第
1091348212B號書函辦理。
正本:雲林區漁會
副本: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文書科,請刊登公報)(含附件)、雲林縣政府農業處(漁業科)
(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區漁會營運資金及辦理紓困行政費用補貼作業規範第8點修正發布令
  • 區漁會營運資金及辦理紓困行政費用補貼作業規範第8點修正條文